5月31日,三部委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让喧嚣的光伏行业顿入沉静、受到重创。光伏股票集体大跌,资本市场对光伏没有信心,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对光伏项目融资及光伏企业贷款进行提前回款,企业压力骤增,许多项目因为突然停止,产生许多纠纷,影响面很大。对此,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协会紧急召开座谈会,与省内的二十多家光伏企业代表共同探讨此项决议。
6月5日,针对“三部委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紧急座谈会在计量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由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桑尼能源、浙江晴天太阳能、晶科新能源、浙江正泰新能源等二十多家光伏企业参与。会议由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秘书长罗之彤主持。
会上,罗副秘书长首先肯定了国家以及浙江省各级政府对于户用光伏市场的补贴与扶持,同时也认为浙江光伏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各级政府对绿色新能源产业的重视与协助。其次,针对“5·31”光伏新政,罗副秘书长向大家讲述了新政的具体概况以及新政出台后给光伏行业带来的重创,着重分析了新政中对户用光伏行业带来困惑的几点内容。针对新政中存有疑惑的部分内容,与会代表纷纷建言献策,积极展开热烈的讨论。在听取了各个企业代表对于光伏新政的疑惑和建议之后,罗副秘书长对会议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对联名建议文件进行了整理和完善。
在此次的“5·31”光伏新政发布后,协会积极应对并且开展紧急座谈会、各企业代表主动参与并且建言,这正是协会与企业间良好互动的体现。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协会依托行业而产生、伴随产业而发展。协会作为政府和省内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沟通桥梁,愿意与省内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齐心协力,一道在推进可再生能源事业的进程中共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