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协会以浙江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为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从事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跨系统、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专业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目前协会由光伏分会、风能分会、生物质能分会、地热能分会四个分会组成。现有会员200余家,分散在省内各地的领先企业。本会理事长兼秘书长为原中国计量大学副校长冯时林。协会的技术团队均是由会长和秘书长在各高校募集的资深行业专家、教授和行业行政管理行家。本会自身拥有一支从事第一线,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家、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团队,他们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为了更好的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协会的功能作用,促进新能源技术 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加强行业互利合作的能源战略,顺应可再生能源新型产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我们热忱欢迎更多的行业精英公司和有志之士加入协会。
鉴于贵单位的发展潜力和社会影响,我们真诚邀请贵公司入会,期待您成为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协会会员。
入会须知: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依据协会章程,会员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3.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4.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5.通过协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建议;
6.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按《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协会章程》的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3.积极配合本会完成行业调查、编写行业发展报告等工作,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行业活动 ;
4.会员以协会名义参加其它组织的活动,须报协会秘书处审批;
5.会员如发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协会章程,严重影响协会声誉和行业形象等行为,协会有权采取记录企业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开除会员资格等惩罚措施。
三、会员享有以下服务:
1.全体会员可获得协会颁发的会员证;
2.全体会员可获得《新能源工程》全年杂志;
3.全体会员可获得协会编辑的简报、论文集等内部资料;
4.全体会员可获得协会通过会刊、网络平台传递的行业最新动态信息;
5.全体会员可获得参与协会举办的行业宣传和表彰活动的资格;
6.理事单位以上级别可优先获得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会议、交流活动、行业展览的资格,并可获得相关活动的冠名权;
7.常务理事以上级别可优先获得协会组织的行业培训信息,享受继续教育、高级人员培训及各类专业岗位培训费用优惠等待遇;
8.副会长单位以上级别可优先获得在协会网站、杂志页面宣传和发表文章的资格;可优先获得政府举办的会议、展览等活动的参与权。
四、入会程序:
1. 已经加入协会的企业、个人,请详细填写会员调查表,发往秘书处作为留底。
2.有意向加入协会的企业,填写《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协会团体/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将入会申请表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邮寄至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秘书处审查通过后,向申请单位发出《关于批准入会的通知》;经批准的会员根据《关于批准入会的通知》要求缴纳第一次会费后,协会秘书处将会费发票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给会员,并颁发会员证,会员开始享受相关服务。
五、会费用途和标准: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及协会章程,我会向会员收取会费,会费主要用于围绕协会宗旨开展会员交流活动,组织各类会议,开展行业宣传,进行行业调查、课题研究及秘书处办公费用等。会员按时缴纳会费将享有相关权利,享受相关服务。
会费收取标准为
(一)理事单位会费每年为5000元;
(二)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为10000元;
(三)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为30000元;
(四)常务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为50000元。
六、联系方式 : 0571 89937890